1、卫生器具、各种阀门等应积极采用节水型器具。
2、各种卫生设备及管道安装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3、卫生器具的品种、规格、颜色和排水管材、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4、各种卫生设备与地面或墙体的连接应用金属固定件安装牢固。
5、卫生器具安装验收合格后应采取适当的成品保护措施。
6、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管卡位置及管道坡度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各类阀门安装应位置正确且平正,便于使用和维修。
7、嵌入墙体、地面的管道应进行防腐处理并用水泥砂浆保护,其厚度应符合下列要求:墙内冷水管不小于10mm、热水管不小于15mm,嵌入地面的管道不小于10mm。嵌入墙体、地面或暗敷的管道应作隐蔽工程验收。
8、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平行间距应不小于200mm。当冷热水供水系统采用分水器供水时,应采用半柔性管材连接。
9、各种新型管材的安装应按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进行施工。
电气安装工程
本章适用于室内电路布线及电器、灯具安装。
1、电气安装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2、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电设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
3、电路配管、配线施工及电器、灯具安装除遵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工程竣工时应向业主提供电气工程竣工图。
5、电器、电料的包装应完好,材料外观不应有破损,附件、备件应齐全。
6、塑料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必须是阻燃型产品,外观不应有破损及变形。
7、金属电线保护管及接线盒外观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毛刺,管口应平整。
8、通信系统使用的终端盒、接线盒与配电系统的开关、插座,宜选用同一系列产品。
9、暗线敷设必须配管。当管线长度超过15m或有两个直角弯时,应增设拉线盒。
10、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8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11、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12、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应牢固,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3、当吊灯自重在3kg及以上时,应先在顶板上安装后置埋件,然后将灯具固定在后置埋件上。严禁安装在木楔、木砖上。